田林开发4673个乡村公益性岗位
近年来,田林县始终把促进脱贫人口就业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作用,在全县169个村(社区)内有针对性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脱贫未就业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在“家门口”实现稳定就业。
该县坚持聚焦辖区乡村公共服务需求,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在积极开发生态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统筹协调县人社、林业、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配合,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工作座谈会,集中讨论解决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精准、规范、有序运行,形成全县开发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合力。
此外,按照“谁开发、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指导用人单位完善落实日常管理、履职监督、考勤考核等制度,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作用发挥到位。采取随机抽查、电话督查等方式,实行动态管理调整,全面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严格资金管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逐级审核、审批的申报流程,确保按时、准确发放补贴。同时鼓励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在工作的同时服务家乡发展建设,让公益性小岗位真正发挥大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稳步前行。
截至目前,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达4673个,为全县乡村振兴及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