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河湖划界工作,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灵山县149座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开展了划定工作,划定成果经复核,现向社会公告。
附件:灵山县149座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2024年7月20日
附件
灵山县149座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序号 |
水库名称 |
工程规模 |
所在县 |
所在 乡镇 |
管理单位 全称 |
水库工程管理范围 |
水库工程保护范围 |
库区管理范围 |
库区保护范围 |
1 |
灵东水库 |
大型 |
灵山县 |
佛子镇 |
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左端至山顶,坝首右端周边150m,下游 坝脚周边150m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 |
思明水库 |
中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灵山县思明水库管理处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 |
牛皮鞑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佛子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 |
黄茅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佛子镇 |
佛子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 |
那交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佛子镇 |
佛子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 |
杉山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佛子镇 |
佛子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 |
榃蒙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佛子镇 |
佛子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 |
双云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佛子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 |
华楠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 |
白滩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 |
十五山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 |
独山麓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 |
虾儿江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 |
麓象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5 |
葫芦岭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6 |
佃桥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7 |
榃麦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8 |
杨顺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9 |
石马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0 |
粉界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1 |
钟屋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太平镇 |
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2 |
石龙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3 |
陆金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4 |
双山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5 |
天井岭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6 |
王猛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7 |
华麓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8 |
勒菜垌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29 |
黄屋垌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0 |
五星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1 |
镇武岭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2 |
南风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3 |
古牛岭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4 |
下水简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5 |
打石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6 |
红旗岭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7 |
米胆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8 |
死马坝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39 |
九牛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0 |
长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1 |
红朱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陆屋镇 |
陆屋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2 |
桐油塘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3 |
水产峡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4 |
青碑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5 |
水茫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6 |
勒木冲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7 |
凉水井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8 |
石久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49 |
中灵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那隆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0 |
六坡山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那隆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1 |
那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那隆镇 |
那隆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2 |
龙塘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三隆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3 |
黄膳碑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三隆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4 |
凤凰降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三隆镇 |
灵山县三隆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5 |
吴屋降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三隆镇 |
灵山县三隆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6 |
天顶山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檀圩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7 |
九龙塘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檀圩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8 |
六莲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檀圩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59 |
山黄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檀圩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0 |
蒙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檀圩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1 |
湴田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檀圩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2 |
连塘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灵城街道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3 |
白木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灵城街道 |
灵山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4 |
二元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灵城街道 |
灵城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5 |
鹤笋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三海街道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6 |
红坭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三海街道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7 |
帽岭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三海街道 |
三海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8 |
枚埠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三海街道 |
三海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69 |
鱼广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三海街道 |
三海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0 |
大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三海街道 |
三海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1 |
榃争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三海街道 |
三海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2 |
屈岭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三海街道 |
三海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3 |
上塘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新圩镇 |
新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4 |
大田坡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新圩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5 |
那东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新圩镇 |
灵东水库管理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6 |
新胜塘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灵山县新胜塘水库管理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7 |
邓阳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8 |
万利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79 |
金鸡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0 |
大坡境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1 |
红坎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2 |
六角山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3 |
六地坪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4 |
白木降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5 |
深冲降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6 |
尧屋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伯劳镇 |
伯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7 |
长安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旧州镇 |
灵山县长安水库管理所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8 |
琴茶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旧州镇 |
旧州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89 |
围海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旧州镇 |
旧州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0 |
大虫坑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旧州镇 |
旧州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1 |
斋公坑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旧州镇 |
旧州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2 |
久长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旧州镇 |
旧州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3 |
深坑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旧州镇 |
旧州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4 |
六俄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平南镇 |
平南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5 |
北峡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平南镇 |
平南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6 |
大山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平南镇 |
平南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7 |
六务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平南镇 |
平南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8 |
西冲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平南镇 |
平南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99 |
罗伞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平南镇 |
平南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0 |
桂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平南镇 |
平南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1 |
硬叶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平南镇 |
平南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2 |
井表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平南镇 |
平南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3 |
夏塘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平山镇 |
平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4 |
六角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平山镇 |
平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5 |
木玩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平山镇 |
平山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6 |
马塘冲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7 |
九曲降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8 |
麻啦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09 |
关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0 |
友谊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1 |
暖水步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2 |
金谷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3 |
反修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4 |
双角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5 |
尖岭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6 |
六秀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7 |
胜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8 |
东方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19 |
榃关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0 |
捕鸡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1 |
叉甲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沙坪镇 |
沙坪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2 |
盏灯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石塘镇 |
灵山县石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3 |
红星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石塘镇 |
石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4 |
三叉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石塘镇 |
石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5 |
北灵塘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石塘镇 |
石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6 |
米村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石塘镇 |
石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7 |
香山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文利镇 |
文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8 |
深埇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文利镇 |
文利镇水利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29 |
驲面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文利镇 |
灵山县文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0 |
新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武利镇 |
武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1 |
大石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武利镇 |
武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2 |
龙鱼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武利镇 |
武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3 |
屋背山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武利镇 |
武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4 |
李子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武利镇 |
武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5 |
石塘岭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武利镇 |
武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6 |
石欧岭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烟墩镇 |
烟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7 |
石仁水库 |
小(1)型 |
灵山县 |
烟墩镇 |
烟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8 |
东冲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烟墩镇 |
烟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39 |
含水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烟墩镇 |
烟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0 |
平山塘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烟墩镇 |
烟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1 |
穿镜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烟墩镇 |
烟墩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2 |
尖峰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丰塘镇 |
丰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3 |
丰塘大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丰塘镇 |
丰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4 |
枫木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丰塘镇 |
丰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5 |
平岭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丰塘镇 |
丰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6 |
六联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丰塘镇 |
丰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7 |
大开麓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丰塘镇 |
丰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8 |
友寮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丰塘镇 |
丰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149 |
茶油水库 |
小(2)型 |
灵山县 |
丰塘镇 |
丰塘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
坝首两端、下游坝脚及溢洪道两侧各50米 |
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 |
库区校核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 |
水库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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