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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公安“集中办证月”来了!

时间:2024-06-22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枣庄市薛城区政府网   阅读:2   评论:0
内容摘要:薛城公安“集中办证月”来了!来自:薛城区信息公开 时间:2024-05-15 15:56:27为方便全区中小学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即日起至6月8日,薛城公安全面启动为全区中小学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活动(以下简称“集中办证月”)。“集中办证月”期间,全区户籍窗口“午间不断档,全年......

枣庄市薛城区公安“集中办证月”来了!

薛城公安“集中办证月”来了!
来自:薛城区信息公开 时间:2024-05-15 15:56:27
为方便全区中小学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即日起至6月8日,薛城公安全面启动为全区中小学学生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活动(以下简称“集中办证月”)。“集中办证月”期间,全区户籍窗口“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采用延时、错时、预约等方式为辖区学生办证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省厅制证中心将统一建立“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制证,第一时间发放,确保1周内完成证件寄发。如您的孩子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到期或丢失,可以拨打就近的户籍大厅电话预约办理。

       活动时间:2024年5月14日-6月8日

办理对象:

●年满16周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有效期即将到期的适龄中小学生。

● 未满16周岁的学生,自愿申领。

       办理指南:
●省内户籍居民首次申请身份证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受理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就业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到期(损坏)换领身份证需携带原身份证由本人到户籍窗口申请,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到期(损坏)的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在核查人员信息一致性后也可继续办理。

●丢失补领身份证需本人到户籍窗口申请。

●距上次现场办理2年以内的,可以通过“枣庄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全程网办。

        办理时限:
▲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发放。

▲如需急办,办证时可自愿选择邮政速递,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送达(到付18元邮寄费)。

       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不收费。

●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注意事项:
▲请穿着深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制式服装,不戴帽子。

▲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

▲请将头发梳理整齐,确保额头、耳朵外露,不要梳的过高,请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

▲请勿佩带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

▲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自然大方。

        户籍窗口预约、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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