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行政监督检查计划的报告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4-05-22
按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制定了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行政监督检查计划,现呈报如下:
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计划主要分三部分:一是对一般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督检查计划。市场局实施双随机检查,是针对市场监管领域职责,建立两库一单,并撰写了抽查事项未全部覆盖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制定了开展双随机抽查内容(行政监督检查计划详见附件2);针对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行政监督检查计划详见附件3);二是日常监管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据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或上级部门规定的检查频次要求,必须组织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计划详见附件4);三是对涉及我局市场监管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如特种设备安全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因发生事故、依法检验检查不合格、投诉举报开展的特定调查,以及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我局将依法规范实施。
特此汇报,请审阅。
附件:1、庆安县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情况说明
2、庆安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3、庆安县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4、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日常监管工作行政监督检查计划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