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2023年3月18日,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印发实施。4月21日,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实施。7月19日,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通过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工作规则,对莲池区政府工作规则进行重新修订。
这次重新修订,对政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工作规则印发实施后,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立即组织起草专班,着手修订工作规则,在起草过程中,专班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充分借鉴了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工作规则,完成初稿后又征求了区领导和政府各部门的意见,并于8月2日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研究形成了工作规则的审议稿。
二、把握的原则
工作规则起草中主要把握三方面的原则。
一是坚持贯彻中央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法制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各项要求。
二是全面对标上级要求。参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规则,逐条逐项对照,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在表述上兼顾了原则性操作性,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在全力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工作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区政府的工作实际进行了调整完善,重点在政府职能、依法行政、会议制度、公文审批、督查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确保依法合规,程序规范,便于执行。
三、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共有八章四十三条,第一章是总则,其余七章是主体部分,主要包括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工作原则、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工作落实、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等。相比2019年印发实施的政府工作规则篇幅和条目大幅缩减、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有增有减,更加突出了政治性、人民性、务实性等特点,对区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准则和依据。
四、印发实施
参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区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的程序,于8月4日经区政府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2019年印发的莲池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