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江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规划
—2—前言“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江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也是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新内江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按照内江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133631”总体发展思路,围绕“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打造产业内江、生态内江、甜蜜内江“三个内江”的美好愿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水平,努力提升全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意义重大。本规划按照国家、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内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编制,是内江市“十四五”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高质量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本规划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优军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残疾人公共服务等九大领域。规划期为2021-2025年。—3—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6第一节发展基础....................................................................6第二节发展环境..................................................................12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14第一节指导思想..................................................................14第二节基本原则..................................................................14第三节主要目标..................................................................15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服务......................................................19第一节重点任务..................................................................19第二节基本标准..................................................................22第三节保障工程..................................................................23第四章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服务................................................27第一节重点任务..................................................................27第二节基本标准..................................................................29第三节保障工程..................................................................30第五章基本社会保障服务......................................................33第一节重点任务..................................................................33第二节基本标准..................................................................34第三节保障工程..................................................................34—4—第六章基本医疗卫生..................................................................37第一节重点任务..................................................................37第二节基本标准..................................................................41第三节保障工程..................................................................41第七章基本社会服务................................................................47第一节重点任务..................................................................47第二节基本标准..................................................................50第三节保障工程..................................................................50第八章优军服务........................................................................53第一节重点任务..................................................................53第二节基本标准..................................................................54第三节保障工程..................................................................54第九章基本住房保障服务........................................................56第一节重点任务..................................................................56第二节基本标准..................................................................57第三节保障工程..................................................................58第十章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60第一节重点任务..................................................................60第二节基本标准..................................................................65第三节保障工程..................................................................65第十一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69—5—第一节重点任务..................................................................69第二节基本标准..................................................................70第三节保障工程..................................................................71第十二章高质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73第一节坚持战略引领和务实落地相结合..........................73第二节探索制度与政策创新..............................................74第三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精准供给..................................76第四节以标准化的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均衡水平..............77第五节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宣传促进公众积极参与..........78第十三章保障措施......................................................................80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80第二节明确责任分工..........................................................80第三节推进项目实施..........................................................81第四节加强人才支撑..........................................................81内江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82—6—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紧紧围绕双百城市建设,以建成成渝发展主轴重要节点城市和成渝特大城市功能配套服务中心的目标定位,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以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就业服务、扶贫解困、教育助学、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为主的民生工程,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一、主要成绩(一)从综合指标来看。根据《内江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市共涉及84项考评指标,截止到2020年年底,84项指标全部达标,各部门如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二)从分类指标来看。1.教育质量和覆盖程度全面提高。2020年底,我市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134所,在校学生56.63万人,教职工3.89万人。其中:幼儿园650所,在校生8.58万人;小学276所,在校生19.69万人;初中137所,在校生12.33万人;普通高中40所(15所停招),在校生6.09万人;高校5所,在校生6.1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校生688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8所,在校生3.52万人;技工学校2所,在校生2300人;工读学校1所,在校生—7—32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8.86%,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2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1.03%,初中毛入学率109.3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3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49.8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8.04%。2.就业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2020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9万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0.47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先后出台了青年技能人才、企业职工、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以“甜城工匠”技能比赛开展了常态化技能大赛。在全市已建成10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成立1个国家级、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成9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成立3个省级和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基本社会服务更加完善。截止2020年年底,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含退休人员)10.96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员)84.2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50.17万人。截止2020年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5.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5.42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全市建成标准化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1403个。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11.5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4.37%。4.社会救助保障有力。截止2020年年底,纳入全市城乡特困人—8—员35851人,城市低保月保障对象2.62万人,农村低保月保障对象为7.76万人;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789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38.64。2020年全市医疗救助共筹集资金6913.93万元,支出6702.1万元,医疗救助10.8万人次。建成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44个,农村幸福院418个,儿童福利机构1个,儿童福利指导服务中心6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5个,救助管理机构6个。5.人民健康保障能力持续提升。2020年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3579个,其中医院76个(民营医院5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476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59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28万人,其中执业医师0.69万人,执业助理医师0.25万人,注册护士1.02万人。妇幼保健机构6个,执业(助理)医师242人,注册护士446人;乡镇卫生院110个,执业(助理)医师1582人,注册护士1534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6.17人。孕产妇死亡率13.57/10万,婴儿死亡率2.22‰。建成功能基本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个,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57.19万人。全市卫生健康保障支出34.32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2.41%。6.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改革,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升城乡住房保障水平。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3.4万套,近10万居民实现“出棚入楼”。累计分配公租房2.5万套,累计向2.2万余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将农民工等外来务工—9—人员纳入新市民保障范畴,定向供应公租房累计4千套。完成四类重点人群农村危房改造3921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841户。全市住房保障支出8.86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4.06%。7.公共文化体育惠民力度不断增加。基本实现县乡村公共服务文化体育网络全覆盖,拥有有艺术表演团体37个,艺术表演场7个,文化馆6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21个。博物馆5个,公共图书馆6个,图书总藏量约877千册(件)。每年新创剧本、歌曲及舞台作品(节目)100件(个),组织开展各类送文化下乡活动600余场次,大型惠民演出10余场次,大型展览10余次。有市级广播电台1座,市级电视台1座,县级广播电视台3座,乡镇广播站107个,广播覆盖率为97.35%,电视覆盖率为98.22%。全年完成广播电视信号“户户通”建设7184户。以探索构建15分钟城市文化圈为着力点,建成街道文化中心14个,社区文化活动室46个,户外多媒体阅报系统30套、阅报信息栏25套。年末拥有体育社会团体71个,新增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1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88个,社区运动场2个。全市住房保障支出4.5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65%。内江市2020年公共服务支出情况表项目名称2020年(亿元)增长(%)占公共预算支出的百分比(%)国民生产总值1465.883.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34.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51.7-—10—项目名称2020年(亿元)增长(%)占公共预算支出的百分比(%)其中:教育支出49.8818.2718.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742.151.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411.5714.37医疗卫生支出34.327.7512.41住房保障支出11.228.864.06二、主要工作亮点和先进举措(一)节支增效保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加强收支预算管理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市共压减一般性支出1.2亿元,压减比例达10.3%,压减资金统筹用于保障重点支出。全市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6.6%,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12.7%。全市完成政府采购45亿元,节约资金3.2亿元;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104.3亿元,审减投资11.5亿元。出台《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支出进一步强化“三保”支出保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加大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支出。(二)群众文化活动全省领先。深化“百姓大舞台”“公益大讲堂”“书画大展场”三大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强力推进“一县区一品牌、一项目一品牌”活动开展,巩固拓展全省领先优势。成功举办大千龙舟经贸文化节、海峡两岸张大千文化艺术交流暨产业合作峰会文艺演出,内江市首届文化志愿服务周活动、内江市“民间手艺人”技能大赛等赛事和活—11—动。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文艺颂歌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文艺巡演、廉政电影、法治电影城乡行和送廉政书籍下乡活动,以及首届“中华艺魂”全国书画邀请展、“大千神韵”、全省篆刻作品展等。全市每年开展各类文化活动600 余场次,直接服务群众近100 万人次。实施国家精品舞台艺术走进内江工程,先后引进舞剧《家》、大型经典京剧《红灯记》、话剧《白鹿原》、川剧《铎声阵阵》、话剧《苏东坡》等赴内演出,获各界一致好评。大千龙舟经贸文化节被评为四川省第十六届“群星奖·品牌项目奖”。(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支付全覆盖。为切实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市残联积极推动全市将严重精神障碍参保患者纳入医保报销。从 2018 年1 月1 日起,所有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病患者门诊费用均实行限额报销:一档按 80%报销,每人每月限额500 元;二档按 70%报销,每人每月限额300 元。精神病参保患者住院,从 2020 年 1 月起调整床日支付标准为:一档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每人每天 80 元,二级 100 元,三级 130 元;二档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每人每天 70 元,二级 85 元,三级100 元。(四)全省率先建立三级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三级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将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12—护理补贴制度保障范围,积极推动残疾人福利向普惠性发展。(五)全省率先出台集中供养孤儿成年社会化安置细则。市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做好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成年社会化安置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给予集中供养孤儿成年社会化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助1.5万元,对有需求的孤儿给予社会融合过渡期并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000元,填补了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成年后帮扶政策的空白。三、发展不足及存在困难总体来看,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逐年递增,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但是面对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仍然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一是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和区域配置仍然不够均衡,供给数量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权与事权还不匹配;三是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尚待提升;四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设计、财力保障、服务供给和评估监督等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二节发展环境“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内江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五年,着—13—眼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完善内江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总体实现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精准有效供给,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水平提高,市民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便利性、公平性、均等化的要求和预期将会逐步提高;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互联网和新技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快速渗透,跨领域、跨部门配置资源、融合发展必将成为新常态;也伴随着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向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覆盖,这些内外因素,都对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面对新阶段、新任务,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项目和标准,改善服务机构设施条件,加强配备相关服务人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使全体公民能够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内江市今后五年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要任务。—14—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揽内江全局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大发展战略”,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133631”总体发展思路,围绕“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打造产业内江、生态内江、甜蜜内江“三个内江”的美好愿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市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高质量为方向,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水平,加快建立符合市情、水平领先、功能完善、统筹协调、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第二节基本原则注重保基本。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市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生存,基本发展和基本安全等服务的提供,根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动态调整保障标准,增加有效供给。针对特定人群的特殊困难,—15—进一步加大倾斜和保障力度,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政府“兜底线”职责。注重高质量。要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项目和标准,精准施策。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在保障公共服务实施效率的同时,注重供给质量,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结合评价情况对项目进行调整,从而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注重制度建设。将制度建设作为全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初步建立一套相对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服务项目、强化财政管理、保障服务供给。同时,加强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均等化和高质量。注重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监管模式创新,能够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职能逐步从直接提供服务为主向制定行业标准、组织服务供给、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运用,提升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第三节主要目标按照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总体要求,把完—16—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高质量发展,作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制度和重大战略任务予以推进,“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是: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基本稳定,制度标准比较完整,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构建项目清单、财政管理、考核评价等基础制度,规范服务项目的对象准入、服务内容、保障标准和经费渠道。质量稳步提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经过一定的遴选论证程序,将社会共识度高、符合制度化和标准化要求、能够持续和均等化提供的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适时提高部分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服务更加均衡。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市域范围的全覆盖,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进一步提升,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市民能够就近享受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形成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平等竞争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促进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服务体系的效率明显提升。服务更加精准。现代化的供给方式、精准化的服务供求匹配,是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对需求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外部性和轻重缓急排序,安排好服务供给的方向和方式。政府主要是兜底保障最基本的需求,非基本的多层次需求由市场主—17—体和社会力量来满足。可以借助信息交流平台,创造条件让不同部门相互学习,让不同领域相互借鉴。群众比较满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绩效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比较健全,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主要发展指标领域指标名称2020年2025年属性幼有所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88.8690预期性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63≥90预期性学有所教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1.0392预期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8996预期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3.895预期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415预期性劳有所得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万人)4.093.56预期性城镇调查失业率(%)3.78<6预期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16.8120预期性病有所医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7.00≥6预期性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54≥2.6预期性人均预期寿命(岁)77.55≥78.30预期性孕产妇死亡率(/10万)13.57≤16预期性婴儿死亡率(‰)2.22≤5.5预期性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98预期性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张)25.21≥30预期性—18—领域指标名称2020年2025年属性养老机构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占比(%)17.73≥55预期性住有所居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万户)0.10.5预期性农村危房改造数(万户)0.5861-完成省下达指标弱有所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100预期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5093702预期性优军服务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率(%)100100预期性优待抚恤覆盖率(%)100100文体服务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121.313200预期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0.681.8预期性—19—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与水平,推行教育发展标准化,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强化义务教育,办好其他各类教育。全面开展优质学校培育计划,增加优质教育供给。“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8项。具体包括: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免保教费、义务教育三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东兴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第一节重点任务普惠性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抓好公益化指导服务提升、社会化托育服务提升、科学化质量管理提升三项行动,建立以社会办园为主体、公共服务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制定实施“幼儿园增量工程”“幼儿园创优工程”“民办惠民园促进工程”三项工程。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充分结合人口出生率,每1万人口左右、服务半径300米范围内配建总量在6-12个班的幼儿园,班额人数在35人以内。普—20—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着力增加城区、县城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每个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幼儿园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省制定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并要求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切实加强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严格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义务教育。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建设进程等,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证适龄儿童全面就近入学。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提高中小学信息化水平。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尤其是主城内区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争先达标。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聚焦内涵发展、特色办学。推进“小学教学改革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小学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新优质初中提升工程”,市、区(县)、校三级联动重点帮扶40所初中。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管理全面达标,创建一批义务教育办学管理标准学校和一批义务教育高品质学校。加强区域协同发展,逐步建立区域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21—与公示机制。关注弱势群体,全面保障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健全校长、教师流动机制,推行教师“区(县)管校用”,教师合理流动比例达到15%以上,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制度。普通高中教育。建设一批在综合改革、学科创新、普职融通、省际交流等方面特色鲜明的高品质高中,创建5所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5所省级特色办学普通高中,促进学校多元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新建高中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坚持适度规模办学,按规划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实施内江市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保障攻坚计划。加强课程基地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推进与高考改革相适应的高中教学改革,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益。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内涵提升工程,创建一批书香校园、科技校园、法制校园、美育校园等学校。完善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加强普职融通改革,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和产教融合试点。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探索高中阶段教育市区(县)共管、市区(县)两级共同遴选校长机制。推进高中人才培养与高校的对接,完善高中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中职教育。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市区(县)共—22—管体制。拓宽“3+2”“3+3”“3+4”等多种中高职教育衔接渠道,完善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等培养模式,由院校自主选择合作对象、自主确定衔接专业及课程。职教规模结构更加合理,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力争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计划比例达到50%左右,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比例达到20%左右。推动产教深度融合、中职(含技校)、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紧密衔接。强化与内江市“5+4+5”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与内江市行业龙头企业协同促进的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未来5年,力争建成2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2个省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市属高校争创1所省级“双高”学校、2至3个省级以上高水平专业群。共建产学研用一体的实习实验实训平台与基地、共建共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5个,协同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从小学到大学完整的职业生涯教育体系,不断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持续开展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第二节基本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国家基本标准,参照执行四川省标准,结合内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为保障服务提供的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23—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制定“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内江市基本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按标准足额拨付。校舍建设、设备配置、师资配备、教学管理规范等具体标准,按照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内江市实际情况,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详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教育服务清单第1-8项)。第三节保障工程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大力开展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化三生绿色德育。广泛开展先进典型、英雄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文明校园。强化对网络游戏、微视频等的价值引领与管控,创造绿色健康网上空间。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坚持健康第一,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精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24—程,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各县(市、区)安排一批土地、山林、草场作为学农实践基地,确认一批厂矿企业作为学工实践基地,认定一批城乡社区、福利院、医院、博物馆等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公共场所作为服务性劳动基地。每所学校有相对固定的劳动教育场所,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批劳动实践基地,全市至少建设2个综合实践基地(营地),打造一批劳动教育实践区和示范校。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优化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精准分析学情,深耕课堂,提升质量,分类分层精准化、差异化作业布置,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按照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的要求,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免费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导向,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进一步实施好“国培计划”,增加农村教师培训机会,加强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素养展示和教学名师评选活—25—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大城乡教师双向交流、定期轮岗力度。进一步实施好农村教师“银龄讲学计划”。适当提高教师中、高级岗位比例。推行校长职级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助等政策,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改革创新工程。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县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保障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经费支持力度,完善义务教育装备基本标准,实施教师“百千万”培养计划和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成渝发展主轴教育高地。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建立监测平台,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全面督查落实“双减”工作。—26—专栏1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发展重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以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城市为重点,规划每1万人口左右、服务半径300米范围内,配建总量在6-12个班的幼儿园,班额人数在35人以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推进内江一幼城南园、东兴区机关幼儿园国宾上院分园等项目建设,着力增加城区、县城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义务教育学位递增计划。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成果,重点解决城区、县城以及中心镇学校挤、学位紧缺等问题,推进东兴区牛牦山小学、初中,内江经开区第一实验中学等项目建设。2021至2023年,新增义务教育学位33785个,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高中阶段教育攻坚工程。重点支持县城高中学校建设,改善高中办学条件,推进内江一中扩建项目、内江二中城南校区等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配置好专用教室、图书、教学仪器,消除大班额,适应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需要。智慧校园建设。积极创建“智慧教育学校”,加快推进学校无线网络建设,探索5G技术在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中的推广应用。2021-2023年,完成各中小学“班班通”设备升级改造,中心校及以上学校均有一间录播教室。打造“四川云教”主播学校,到2022年底,全市80%的教学点和60%的乡镇公办幼儿园成为“四川云教”接收学校。产教融合发展。启动甜城·成渝地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围绕“5+4+5”现代产业体系,支持行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组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职教集团,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企业建立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支持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建立1个产业学院。积极推进成渝中部地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内江、泸州和大足、永川等渝西、川南地区职业教育融合发展,形成职业教育聚焦效益。打造1-2所服务地方、支撑产业、聚集人才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3个专业集群。—27—第四章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服务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完善自主创业支持体系,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推动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10项。具体包括: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就业见习服务、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12333电话咨询、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保障监察。第一节重点任务完善就业服务与管理体系。坚持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大公共就业服务的资金保障力度和政策普惠力度,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退役军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提升就业全过程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拓展服务功能,推进分类服务和管理,推进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选址、开业指导、融资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把创新创业课—28—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衔接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创业培训体系,强化创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严禁继续收取国家和全省已公布取消或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等各类形态的创业模式,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为创业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提供跟踪指导、创业孵化、融资扶持等全程创业服务。加强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依托全市各类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以及各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力开展面向全市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以“甜城工匠技能比赛”“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等契机,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建立以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为骨干,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培训市场监管和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完善企业主导、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培训格局,引导行业和企业组织开展在职培训,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对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开展定向培训或每年开展技能等级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着力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规范劳务派遣用工—29—和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形成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合力。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创新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完善与司法联动常态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办案程序,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健全就业动态监控和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宏观政策就业效果评估机制。开展宏观经济、产业、社会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研究制定对可能导致失业大幅增加因素的预防措施。完善就业监控体系。依托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各项登记备案制度和调查摸底制度,加大社区和企业定点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化、全方位的就业形势动态监控系统。扎实推进失业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失业应急预案,加强登记失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全市就业稳定。第二节基本标准依据国家劳动就业创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标准,结合内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为保障服务提供的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制定“十四五”时期劳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基本标准。劳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建设、—30—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带薪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等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结合内江实际情况,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详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创业清单第9—18项)。第三节保障工程建立智慧就业创业大数据云平台。建立统一的内江市智慧就业创业大数据云平台,精准对接劳动者与市场需求,充分把握市场规律,为劳动力供需各方提供精准服务。通过大数据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广“最多跑一次”等便民举措,打造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跨地区享受政策提供便利。实施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保障计划,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职介、性别歧视等侵权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区域产业体系为导向,提升就业创业含金量。围绕内江“5+4+5”现代产业体系,以新装备制造、电商物流、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为引导,加强行业联合、园区联结,建立一个与内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的,与区域内的主要产业行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接轨的区域型就业创业指导联盟,通过对就业创业者进行实践与创新创造能力的培养,加强“基本素质—核心技能训练—职业能力拓展—综合素质提升”的递进式培养,将人文素质教育、—31—企业文化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就业创业培养全过程,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者的含金量,为社会输送高技能、创新型、发展型综合型人才。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工作首位,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计划,启动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实现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精准对接,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示范建设促进就业,继续做好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车间、示范村的建设,帮助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促进更多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鼓励企业内部挖潜,加强离岗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专项帮扶,促进转岗再就业。加大对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培养一批新型农业人才,助推乡村振兴。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通过吸纳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农业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建设3-5个“星创天地”。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用3-5年时间,培训100名农村双创导师和双创人员,全市所专业合作社均需指定带动3-5个村级特色产业发展,以县乡(镇)农技站为培训点,每年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定期组织农民现场参观,年培训新型农民不低于2万人次。同时对有技术需求的农民或者企业(合作社),提供针对性、个—32—性化的培训,设置适应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的课程,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等,培育一批新时期真正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使其逐步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提供更多社会就业机会和平台。专栏2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服务发展重点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工程。依托装备制造、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5-10个。建设3-5个“星创天地”,年培训新型农民不低于2万人次。人力资源服务效能提升工程。加快“成渝内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培育5个人力资源服务业本土品牌,推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主体积聚化、规模化发展,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就业创业基地提升工程。力争打造1-2家省、市级就业见习基地,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智慧人社。建设统一、规范和标准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与监控指挥中心,建成集特色应用、精确监管、决策支持功能于一体,数据共享、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心,依托部、省级信息平台,全面实现人社业务领域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现代化。—33—第五章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保障水平,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服务供给多元、服务方式多样、便捷高效安全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7项。具体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第一节重点任务推进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落实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责任,完善农村居民利用耕地保护基金补贴参加养老保险机制。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扩面征缴。推动社保关系顺畅转续。按照省统一要求,纳入标准统一、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并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衔接好全国、全省范围内社会保险待遇异地领取、直接结算工作,方便参保职工、失业和退休人员流动就业、异地生活。全面开展医疗费用智能化审核监控,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34—策,衔接好跨省、市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工作。提升社保智慧化水平。利用大数据、云平台,逐步提升内江市社保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优质化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化、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社会保险服务。第二节基本标准依据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标准,结合内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并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具体标准,由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及四川省标准,结合内江市实际情况,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详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险清单第19-25项)。第三节保障工程保障效能提升工程。深化标准化建设,以创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以契机,在全市范围内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并运行地方标准体系,努力争创全省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实现全市社保经办风险可控,服务高效。—35—完善信息应用系统,推动社保全业务“一窗办理”。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向银行等三方平台延伸。积极探索跨区域标准体系协同,推动更多社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配合完善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共同打造后台统一、渠道多元、同源发布、协调联动、数据共享的线上服务格局,提供手机APP、微信,网厅、社银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上、线下社保办理渠道。持续推动社保各类服务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加快扩展业务“一网通办”覆盖范围,与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升办事效率,为群众带来更多便利。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同城联网结算和省内异地就医结算。逐步将档案数字化应用到各项社保经办业务流程中,实现业务档案数字化管理。保障机制健全工程。探索建立扩面征缴工作新机制,不断提升扩面征缴质量。进一步完善“企业自主申报、职工签字确认、工会民主监督、系统比对监控、稽核重点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信用信息综合评价标准,对参保单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促进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好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清理。完善筹资机制,合理界定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的责任范围。建立医疗保险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稳步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实现个人和政府保费合理分担、同步增长。依托全民参保动态信息数据库,加强部门间数据交流共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控预警系统,扩展智能监控和数据挖掘功能,—36—完善监测统计体系,提高风险预警的前瞻性。多方联动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加大对各类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行为的监管力度。完善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定额结算、床日费用结算、DRG按病种结算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办法,探索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为主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发挥医保支付的控费作用。加强对医院药店的协议管理,建立沟通协商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退出机制,增强协议单位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组织专家对住院病案进行审核评估,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完善“三医联动”科学发展机制,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比对,健全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防范机制,切实守住基金出口。专栏3基本社会保障发展重点打造“智慧社保”一体化服务平台。建立就业社保和社会人才服务数字化、标准化档案,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健全优化全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配合开展人社12333热线咨询服务系统与12345市民热线信息系统的整合,探索推进社会资源参与政府购买服务。—37—第六章基本医疗卫生全面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加快健康内江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全面加强纵向性紧密型互通式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着力发展一批具有全省和川南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立医院和重点专科。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市民健康。“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23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健康素质促进、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基本避孕服务、老年人健康与医养结合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率、中医药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疾病应急救助、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指导咨询、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第一节重点任务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大健康的理念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全环节。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和—38—出生缺陷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探索健全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保障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农村急救等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联动协调机制,强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和监测预警、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厕所革命,积极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县城建设,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稳定达到100%。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增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全市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契约式家庭医生服务,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城乡居民获得安全、连续、综合、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卫生保障能力逐步提升。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探索“医养融合”试点。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努力为老年人做好医疗卫生服务。推进特色科室建设,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基本实现全民健康公平和病有良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益属性,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加快建立管理、运行、补偿和监管的新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办医,重点发展康复、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新建符合规划的医疗机构优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主体申请时优先安排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入,支持—39—中外合资、合作办医,鼓励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到2025年,健康服务均等化、品质化水平显著增强,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以上。实施“人才强卫”工程,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健全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城市医疗与基层公卫信息联通共享,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上下联动、“专(科)全(科)”协作、医防融合创服务模式,助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管理。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转型优质服务管理,实施生育登记服务。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覆盖面,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两癌”早诊早治率。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继续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落实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政策体系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扩容婴幼儿照护服务。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儿童早期教育和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建成一批—40—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养老、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婴幼儿安全和健康。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内江、健康内江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完善教育系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和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和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食品药品安全。运用好国家、省药品、食品监管平台,推进建设内江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智慧平台,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力度,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构建全环节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食品药品企业安全承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有序下放风险程度较低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力度,强化食品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管,深化—41—药品与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防控。第二节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依据国家医疗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标准,结合内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为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衡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和药品生产流通等具体标准,由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及四川省标准,结合内江市实际情况,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详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清单第26—47项)。第三节保障工程服务能力强化工程。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在市区试点推动建设一批医疗健康服务社区。统筹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与省内、国内一流医院开展协同创新,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重点学科、医学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重点医学人才建设,集中力量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打造先进的特色专科、特色医院。初步建成1-2个具备川南领先技术水平、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临床医学中心及慢性病防控中心。提升基层医院在肿瘤、儿科、中医、精神、老年病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分级医疗服务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全域联动,网格—42—化服务,双纽带推进”的整体部署和要求,通过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构建“利益共享”和“信息共享”的“双纽带”,推动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与各区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合作的“网格化”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改革医疗服务定价和医保支付政策,体现医疗服务“同质同价”,引导三级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探索建立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科学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建立群众首诊到基层,逐级转诊的看病就医新模式。完善信息支持系统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格局。健康管理促进工程。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多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最大限度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的规划限制。推进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及相关服务,培育壮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产业。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着力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完善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和服务(门诊)点建设。加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发挥中医药服务人民健康的特色优势,重点建设“中国天冬之乡”“中国曲剂基地”“内江市中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工程。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43—场所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建立市、县“心理人才库”,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监管体系构建工程。坚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健全医疗卫生准入制度、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强化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管控体系、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和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智慧医疗建设工程。依托政务外网、5G、物联网构建覆盖全市的卫生行业专网。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横向联通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有效整合区域内健康医疗信息资源,建成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44—案、电子病历、健康医疗资源四大数据库,汇聚形成健康医疗大数据和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档案,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治理,实现跨层级、跨行业、跨机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及区域性业务系统建设与应用,促进居民健康卡与医保电子凭证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居民健康卡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应用功能,加快实时预约、智能导航、医疗一账通、互联网诊疗、线上护理、健康管理、智慧社区卫生服务等的务实应用。建设医疗卫生大数据分析与决策系统,完善数据应用标准规范,建立评估考核监管机制,提高医疗卫生大数据的共享利用效率。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完善分级诊疗、远程医疗、院前急救协同、妇幼保健、多点触发疾病监测预警、慢病管理、居家养老、医养融合等方面的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健康医疗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突发重大疫情应急防控工程。完善全市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加强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疫情蔓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范工作,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45—全市建成三级甲等疾控机构2个,三级乙等疾控机构4个,市疾控建成省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学(专)科5个,每个县级疾控建成市级重点学(专)科1-2个。市本级至少配置10个P2实验室(含P2+),县(市、区)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至少1个P2+),市级力争1个P3实验室。推动市疾控中心建设“三中心三基地一平台”(川南渝西检验检测中心、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区域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公共卫生人员实训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数字疾控·智慧公卫”信息综合平台)。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内江市医学急救中心,重点抓好重大传染病定点收治病区和负压病房建设。培养和储备紧急医学救援专业人才,满足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要。提升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将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为市级传染病救治中心,隆昌市人民医院、资中县人民医院、威远县人民医院建设为县级传染病救治中心。专栏4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规划全市建成三级甲等疾控机构2个,三级乙等疾控机构4个,配置10个P2实验室,力争建成1个P3实验室;1个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改扩建一批市、县疾控机构医疗条件,建设一批公共卫生风险智能监测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质。建设一批县级医院治未病科室;建成一批“医联体”试点医院,试点推进城乡远程医疗,为基层卫生院提供技术指导服务。—46—优质医疗资源倍增。初步建成1-2个具备川南领先技术水平、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临床医学中心及慢性病防控中心。加强与华西医院、省医院等优质医疗机构共建综合类医学中心和相关专业类别的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及锦欣妇产医院等项目建设。智慧医疗。推动全民健康大数据管理,5G智慧医疗试点建设,“5G+互联网”远程诊疗服务专网。—47—第七章基本社会服务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帮助和福利服务等兜底帮助,重点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11项。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境儿童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老年人福利补贴、基本殡葬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规程。健全低保、特困供养等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适度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48—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大力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福利事业发展,推动福利服务范围向社会公众拓展。加大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排查力度,分层分类做好儿童关爱保障。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的保障保护力度。加大儿童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力度,实施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到2025年底,建成1家地市级区域化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目录,并积极探索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大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按照“一站一家一点”总体布局,推动在乡镇(街道)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优化升级村级“儿童之家”,科学设置被撤并村儿童关爱服务点,确保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布局更优、功能更全、服务更好”。提高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加快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围绕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结合内江实际,全面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实施—49—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工程、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程、实施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工程、实施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工程、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扶持养老服务发展保障工程等“养老服务八大工程”,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事务服务。探索开展婚姻登记改革创新,做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补充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同步实现历史纸质档案的电子化,常态化开展颁证服务和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俗改革。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优化普及惠民殡葬政策,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现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完善儿童被收养前寻亲公告程序,全面建立收养能力评估制度。强化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建立省市县联动综合防灾减灾数据库。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减灾备灾、应急救灾、灾后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社会应急动员等工作体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综合减灾救灾与风险管理评估信息平台等设施建设。开展基层灾害监测员、灾害信息员和救灾抢险人员队伍培训,加强基层救灾应急装备建设,统筹建设乡村级救灾物资储备点,提高全社会应对灾害能力。—50—第二节基本标准依据国家基本社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标准,结合内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为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的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各类基本社会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以及服务对象资格认定等具体标准,由市县民政局按照国家及四川省标准,结合内江实际情况,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详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清单第48—58项)。第三节保障工程社会救助质量提升工程。依托“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整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信息系统,推动建立“一网通办”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支持措施,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将社会救助服务中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优化线上线下办理机制,全面实现社会救助改革提速提质提效,推进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情救助、智慧救助,牢牢守住困难群众生存底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工程。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和“亲民化”改造项目,综合采取新建配建、改建—51—扩建、资产划转、购置租赁等方式,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加强社区服务从业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社会组织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回应社区居民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推行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在满足老年人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医养结合,组织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就医“绿色通道”。持续开展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划分。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确保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不低于55%。建立各司其责、协同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开展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52—专栏5基本社会服务发展重点社会救助质量提升。拓展提升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扩大困难群众信息收集范围,实现社会救助体系数据交互与共享。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社会关爱援助体系,促进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困难群众发现、救助工程。社区服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80%、60%;构建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商业服务为支撑,互助服务、志愿服务为协同的全域15分钟社区服务圈。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促进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化,力争每个社区配备1-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比例达到100%。到2025年,全市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各建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智慧养老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个智慧养老院或1个智慧养老社区。儿童福利。到2025年底,建成1家地市级区域化儿童福利机构。—53—第八章优军服务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做好安置就业、教育培训、待遇保障、服务管理等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3项。具体包括: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优待抚恤。结合内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优先利用现有光荣院及各类养老机构中设立的光荣楼(层、间)等资源,为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提供集中供养等服务,供养服务水平应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集中供养和服务需求。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对抚恤优待对象的抚恤补助政策和标准,公开服务工作流程、经费开支等情况,明示服务宗旨和项目,并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老年且无法定—54—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抚恤优待对象提供优惠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加强退役军人岗位安置、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大力度提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来安置退役军人,同时,统筹考虑包括退役士兵在内的其他优抚安置对象的政策研究梳理,努力提升政策的覆盖面和执行力。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在自主就业、安排工作、继续教育培训再就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鼓励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活动。认真落实好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政策,在积极促进就业、优化创业环境、加强服务管理等方面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先优待。第二节基本标准依据国家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办法等相关标准,结合内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明确军人优抚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由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国家及四川省标准,结合内江实际情况,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详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优军服务清单第59—61项)。第三节保障工程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五有”要求,进一步加强退役军—55—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规范高效的服务管理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全面、上下统筹、权责清晰、功能完善,可持续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对标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按照“思想政治教育、帮扶援助、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扶持、保障措施”五大内容,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各类场所面积、功能,建立退役军人接谈室、谈心谈话室、法律援助服务室、心理咨询服务室等服务性场所,建设“退役军人之家”等活动场所,建好荣誉室、荣誉墙、荣誉宣传栏、政治文化走廊等,筑牢政治文化宣传阵地,加大对现役和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着力在精细化、亲情化、个性化上深耕细作,建立接待服务规范、接访工作制度、服务满意度测评、考核等工作制度。聚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三个体系”建设。围绕“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目标,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服务和贴心服务,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建立军地之间相互支持需求“双清单”制度,巩固提升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效,营造拥军爱军的浓厚氛围。专栏6优军服务发展重点拥军优抚计划。支持建设光荣院,支持建设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之家”。—56—第九章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创新基本住房保障和供给方式,完善租售补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满足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2项。具体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发放)、农村危房改造。第一节重点任务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发挥租金杠杆作用,实现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的保障方式转换与梯度退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优先满足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完善收入财产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住房保障公信力。全面实现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城市新就(创)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得到有效支持。由大规模建设向多元化、稳步供应转变。优化保障性住房分布结构,注重新建项目合理规划和选址,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方便群众生活,促进社区融合。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5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水平。“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且住房为C或D级的群体实施住房安全保障。同时,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二是深化农村危房改造。持续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动“一卡通”农村危房改造阳光审批平台的落地,做好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加大农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开展宜居型农房建设,加快推进新建夯土建筑和实施传统建筑维修加固改造,推广轻钢结构建筑、装配式建筑,确保农房建设安全适用。第二节基本标准依据国家及四川省基本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标准,结合内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基本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标准、住房困难标准、—58—租金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由市、县政府在国家标准框架内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并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基本住房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具体标准,由住建部门按照国家、省确定标准,结合内江市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实施。(详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清单第62-63项)。第三节保障工程保障必要用地需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要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独列出,做到应保尽保。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储备土地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实施财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实落实建设、经营等环节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确保各级财政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推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主要用于或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支出。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利用金融贷款、企业投资、社会融资等多种渠道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充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贷款,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商业银—59—行对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提供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探索建立棚改融资长效机制,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合规合法推动政府购买棚改相关服务。合理确定住房价格。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建设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调整保障性住房价格或租金水平。专栏7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发展重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的危房改造任务,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0—第十章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网络,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众文明素质和身体素质。“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11项。具体包括: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看电影、演出下乡、设施开放、文体活动、数字文化服务、公众教育、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全民健身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加强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民生工程,全面建成城乡一体、网络健全、便捷高效、互联互通、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农村为重点,提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水平。二是加强场馆达标建设,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加强未达标县级公共图书馆建设,重点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提档升级。每年支持20个乡镇(街道)、100个村(社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三个一”,即新建一座、提升一座、创建一座的工作思路,推动实施全市博物馆等级—61—创建提升工程。三是开展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以四川“群星奖”“最美图书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等为抓手,组织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及“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组织参加群众广场舞展演和“百舟竞渡迎端午”“千龙千狮闹新春”“万人赏月颂中秋”“乡村春晚”等传统节日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实施“书香四川•悦读四季”“甜城悦读”书吧推广工程,充分发挥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公共文化供给内容。一是深化多元供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培育和扶持民办图书馆、民办文化馆(站)、非国有博物馆、行业博物馆和群众文艺团队等文化非营利组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各类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众筹文化院坝、农民文化理事会等机制建设,支持新文艺群体、新文艺组织、新文艺业态、新文艺聚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二是丰富供给内容,深入挖掘巴蜀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推动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转化,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效益,培育一批内江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努力形成“一馆一特色”“一县一活动”“一乡一品牌”“一村一队伍”格局。全市年均推出品牌活动2场、大型讲座2场、专题展览5个、文化下乡100场。三是开展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以四川“群星奖”“最美图书馆”“十大陈列展览精—62—品”等为抓手,组织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及“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组织参加群众广场舞展演和“百舟竞渡迎端午”“千龙千狮闹新春”“万人赏月颂中秋”“乡村春晚”等传统节日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实施“甜城悦读”全民阅读推广工程,充分发挥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实施文化保障工程,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保障其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积极组织参加“非常梦想——四川省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等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开展“川阅之声”有声阅读活动,确保农村群众每人每天读书1小时。加快盲人图书室建设,市图书馆实现有盲人阅览室。加强文化传承。加强对川剧、木偶等地方戏曲曲艺、大千书画艺术、本土影视作品等特色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扶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古村落、民居保护。推进文博事业发展。促进档案文献保护利用,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地方志工作,推进古籍普查、抢救修复、数字化及整理出版。拓展广电和新媒体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实现“一站式”服务。走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电子阅览”“通借通还”的初级阶段,借助短信、彩信、微信、APP应用程序等技术手段和终端定制、合作共建等模式,—63—推出手机、手持阅读器、平板电脑、电子触摸屏等新媒体终端文化服务。推进无线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快中央、省、市和各县(市、区)无线电视节目数字化建设。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资源共享的原则,采用统一的技术体制,完成市、县、街道(镇)、村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农村全覆盖。推进全市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任务。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打造涵盖社区管理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智慧家庭服务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加快互联网电视、手机客户端发展,实现覆盖领域由电视终端向智能终端延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除全市低保户、五保户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和新入网安装费。持续推进农村电影公共服务创新管理提质增效,优化放映时间、放映地点、放映主题、影片供给,实现“群众在哪里,电影放映就到哪里”,由“我送你看”向“你需我送”转变,不断提高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实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按照《内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大力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推动我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作收到实效,提升我市中心城区“15分钟健身圈”质量。继续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免、低开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大力推进公职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工作,举办各类运动会。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继续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64—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完善城乡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进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方式。一是完善供需对接机制,三级以上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学校、机关单位体育场地要结合公众需求和自身实际开展错峰延时服务;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结合农时开展错时服务。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健全群众需求征询、评价反馈机制,通过建立数字化平台,开通服务热线,及时反馈服务效果,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到2025年,免费开放文体服务项目群众满意度达到90%。二是加强流动服务,创新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流动载体,提升公共文化流动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流动博物馆、流动文化车、流动舞台车和流动图书车,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鼓励演出走出剧院、图书走出书屋、展览办到村头,让基层的艺术进城来、城里的精品下乡去。每年开展文化流动服务不少于100场次。三是创新示范引领,开展省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总分馆制试点、文旅融合示范项目等试点示范项目,激发基层自主创新活力,总结推广一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新模式、新机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强化典型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创建省级示范县1个、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试点县1个。四是推进文旅融合,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65—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探索公共文化体育机构与旅游服务中心深度合作路径办法。积极盘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资源,开展总分馆制建设进景区试点,在游客聚集区开展丰富的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加快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修建、改造中增加文化体育内涵,彰显地方特色,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锻炼和旅游新空间。试点推动“越·读—景区”文旅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工程,到2025年,在全市AAAA级以上景区景点,各建立一个“越·读—景区”空间,建立1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1个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推动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第二节基本标准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体系。依据国家文化体育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基本标准,结合内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文体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城乡均衡高质量发展。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场馆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省标准,结合内江市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实施。(详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清单第64-74项)。第三节保障工程创新数字文旅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链与互联网、物联网—66—深度融合,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文化产业链体系。推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培育文化领域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发文化服务功能和产品、举办文化消费活动,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文化资源传播平台。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度假区合作,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引导“宅经济”健康发展,鼓励线上直播、有声产品、地理信息等服务新方式,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推动现有文化内容向沉浸式内容移植转化,丰富虚拟体验内容。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园区街区等运用文化资源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开展数字展馆、虚拟景区等服务。发展数字艺术展示产业,推动数字艺术在重点领域和场景的应用创新,更好传承中华美学精神。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创新国民休闲文化服务产品。依托大千故里“书画之乡”“中国血橙之乡”“中国无花果之乡”“成渝之心”等美誉,结合区域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战略任务推进,加强培育以农业、健身、康养、科教、艺术、历史文化、会展、商务旅游等为载体的多样化、多层次、多功能于一体的休闲文化产品,着力提升国民文化生活休闲水平,将更多的传统文化生活空—67—间打造成为休闲文化空间,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创新绩效评估工程。创新绩效评估考核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的评价标准,通过系列标准化指标体系,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模糊型推动变为制度化约束。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考核办法,确保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防止公共文化资源的浪费和空投。转变以往的文化考核评估模式,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专栏8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发展重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支持20个乡镇(街道)、100个村(社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三个一”,即新建一座、提升一座、创建一座的工作思路,推动实施全市博物馆等级创建提升工程;到2025年,创建省级示范县1个、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试点县1个。力争构建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2021年建设和提升改造“甜城悦读”书吧1000个,2022年,实现“甜城悦读”书吧在学校、园区、农村、社区全覆盖。公共文化平台能效提升及创优开展。建成省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1个,全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馆标准以上,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总数达6座,力争建成国家三级博物馆达2座,年—68—服务公众100万人次以上。数字化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互联网+全民艺术普及”“互联网+全民阅读”“互联网+中华文明”工程;到2025年,县级以上图书馆100%接入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网络,文化馆全面实现服务数字化。文旅融合发展。到2025年,在全市AAAA级以上景区景点,各建立1个“越·读—景区”空间,推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加快万达·内江文旅城、资中县罗泉古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全民健身工程。力争建成乡镇(街道)及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100个,推动内江市所有的大、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创新改革。到2025年底,推进全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建立起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69—第十一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健全残疾人全力保障制度,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13项。具体包括:基本医疗和保障医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和保险待遇、重度残疾人康复、基本住房保障、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残疾人教育资助、残疾人文化体育、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就业服务。第一节重点任务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完善与全市经济水平相适应的普惠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力争把有需求的残疾人全部纳入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靠家庭供养的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核定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残疾—70—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加强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力度。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提供免费职业技术培训。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扶助性、支持性就业等服务。落实好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的各项就业援助和扶持政策。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方式,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利。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规范志愿助残服务。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企业,鼓励市场资源进入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发。进一步完善以县残联为主导、街道(乡镇)残联为骨干、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为基础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努力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残疾人基础信息标准库,开发针对残疾人工作者的政策库,实现业务系统决策分析功能。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为基础,加大残疾人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执法检查、法律服务的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救助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第二节基本标准依据国家残疾人事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标准,结合内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实际,为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规模和质—71—量,明确工作任务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详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残疾人保障清单第75-86项)。第三节保障工程改善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服务,整体提升残疾人社会参与水平。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助、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广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项目。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为“三残”儿童少年提供12年免费基础教育。加强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规范与推广。继续构筑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合作和有益互动,强化残疾人对微博、微信、微电影、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新方式的应用。继续构筑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文化联动机制,让残疾人的文化需求最大限度地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视力、听力残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务。依托专业施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运动员训练活动,为残疾人运动员常态化训练建立相对固定的平台,广泛开展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等群众性体育运动。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继续实施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整体提升托养服务水平。以居家托养服务为主体,依托现有的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72—辅助性就业场所等服务设施,逐步试点建立机构托养。到2025年形成覆盖范围较广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管理,开展督查评估,提高服务质量。专栏9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重点残疾人康复托养。全市力争建成1所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或托养机构,各县(市、区)保障已建成的残疾人服务设施健康运行。残疾人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量服”数据平台,建设“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电子产品、移动应用软件等开发应用。—73—第十二章高质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以经济供给为主向服务型转变,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有效衔接,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权责关系、创新治理方式,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作为评价公共服务高质量的基准标准。第一节坚持战略引领和务实落地相结合立足内江市基本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基础和水平,结合成渝双城经济圈、川南经济带发展规划,研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及保障标准。充分论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趋势、谋划好长期任务,以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的动态平衡,突出基本公共服务规划的战略性和务实性。全面总结和科学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对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业务进行深入分析,摸清底数,研判制约基本公共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短板,在“十四五”期间精准提出解决思路与着力点,综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科学设定发展方向和目标体系,突出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做到能检查、易评估。把公共服务质量风险、财政风险和法律风险纳入常态化治理,加快构建高—74—质量公共服务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问责体系,让人民群众成为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第二节探索制度与政策创新建立标准体系,推广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建立内江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标准化的清单,成为政府责任清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经过一定的项目遴选和审核程序,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具体项目及相应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按照清单严格执行。研究制定内江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管理办法,明晰项目遴选和审核程序,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清单内的项目拟进行调整的,需经过论证程序,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纳入项目清单和财政支出统计;对纳入清单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实施主体和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应保尽保;明确预备项目机制,对拟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纳入服务体系;建立动态发布制度,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项目清单,并根据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更新有关信息。优化监测和绩效评估体系,跟踪公共服务发展全场景。打破行政藩篱,构建简约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过程,整合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公共服务数据,消除信息孤岛,建设基础信息库,搭建—75—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形成指标化、日常化、动态化的监测体系。加快建立“资源随人走”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推动实现人走到哪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廉政风险、环境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项评估,强化公共服务质量安全事故的倒查和问责制度硬约束。综合开展部门年度自评估、定期评估、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客观成效进展与主观满意度相结合,投入指标与产出指标相结合的全方位基本公共服务评价,全面评价公共服务发展的质量效益。完善管理体系,放开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在政府兜底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开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放宽准入条件,优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不再新设以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不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与社会力量抢资源、争利益。选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适宜项目,积极推行购买服务,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进入。鼓励公共服务新方式、新业态,避免监管的过度严苛,给服务创新留足空间。发现问题和风险后,更多采取帮扶式监管的思路,帮助监管对象改善条件、改进服务,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理顺统筹机制,搭建跨领域协同发展平台。建立政府统筹的协调机制,统筹服务清单和标准的制定,统筹相关规划、重大项目和财政预算,着力缩小城乡、区域、不同领域和人群之间的不—76—合理差距,协调安排好设施建设、人员队伍和日常运转的一揽子资源投入保障。第三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精准供给以满足人民群众均等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实现供给的高覆盖面。在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建立与内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标准体系,逐步扩大内江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和服务清单内容。在现有省级层面规定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残疾、优军、文体等领域,适度扩大到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交通等领域。服务清单内容对照省标准,对群众有需求、实施有依据、地方已开展、财力可保障的项目进行充分研究论证,统筹考虑纳入清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逐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率,切实消除政策覆盖盲区,一是流动人口尚无法享有的、不能随人的流动而携带的服务事项。二是人口数量少、位置偏远,远离公共服务辐射范围内的自然村。三是虽有政策、但未能切实享有的事业单位和集体企业职工群体。四是加强薄弱环节精准建设,摸清基本公共服务的薄弱短板所在,引导相关资源向薄弱地区、困难人群配置。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的美好期待,实现多层次、多样化和高层次的服务供给。面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需求强烈的养老、育幼、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社会化学前教育、—77—社会化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高端医疗健康服务、高水平的社会保险等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试点示范、改革创新等举措,发挥市场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扩大多层次多样化的供给。同时实施有效监管,确保群众拿钱买得到、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切实满足群众高层次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以大数据的精准识别和匹配,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以数字技术赋能公共服务,推进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公共服务供需交流渠道,推动公共服务数据互联共享,完善公共服务资源调配机制,加强公共服务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挖掘相关信息、细分群众需求、探测需求热点,根据需求外部性和轻重缓急排序,准确把握好服务供给的方向和方式。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加强智慧社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更贴心的智能化公共服务。同时,将数据资源的开发使用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规避数字技术滥用引发的治理风险,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对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的促进作用。第四节以标准化的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均衡水平以标准化体系引导和规范各类服务主体行为,确保基本公共—78—服务质量要求落到实处,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能力和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构建简约高效透明的基本公共服务政务服务流程,整改基本公共服务审批程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服务碎片化等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理清基本公共服务边界范围,梳理明显滞后的领域和服务项目,及时补短板,同时找出过于超前的领域和服务项目,适当放慢速度,既要防止陷入过度福利的陷阱,又要防止短板影响整体的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力保障,加大重大工程项目、服务管理人才和规划用地等投入力度,提供更多优质公共产品,保证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之间服务水平均衡共享,促进城乡、区域和人群之间的均等化。第五节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宣传促进公众积极参与积极加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升民众对于政府、社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在公共服务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过程中,在公共服务供给前,应建立规范的群众咨询制度,开展需求调查研究,摸清需求、精准施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供“精准服务”,避免公共服务供给和公众需求出现错位,将公共服务项目实施过程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强化质量共治中促进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努力推进公众与政府间的交流与沟通,形成公众与政府间合作互动的良性循—79—环,并最终构建起“双向互动型”的供给机制,从而提高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和对政府治理能力的信任。—80—第十三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把社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强化政府对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建立综合部门统筹调控、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财政有力保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事业综合协调机制。围绕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加强社会事业公共政策制定,建立健全决策与规划制定、政策执行与落实、监督与信息反馈等制度,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明确各级政府之间的社会事业管理责权,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构建形成各层级政府职权清晰、资源高效配置的社会管理体系。第二节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重点项目等重点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部门、县(市、区)政府的具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形成推进合力。建立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行定期评估、分析报告制度,动态监测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调控和指导社会事业的发展方向。做好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工作,对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规划中期,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规划末期,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下期规划打好基础。—81—第三节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教育、卫生、文体、社会保障等社会民生关键领域,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大力实施一批对全市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努力扩大社会领域有效投资,努力补齐制约社会发展最关键、最迫切的短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通过科学研究和论证,必要时对社会重点项目进行滚动调整。完善社会事业项目储备机制,保持合理的项目储备规模。第四节加强人才支撑围绕公共教育、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健康服务、文化体育、社会管理等领域,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多样化培养模式,提升各类社会事业人才素质和能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集聚和创新力度,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制度,激发各类社会人才的积极性。加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对基层社会工作人员逐步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业发展制度,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向基层流动。—82—内江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一、基本公共教育1义务教育三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免除学杂费。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特教分别不低于650元、850元、6000元。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按寄宿生数年生均增加200元;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2.免教科书费。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新华字典。根据四川省每学年教学用书目录,免费提供正版教科书。3.免作业本费。按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为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费。中央、省、市、县按比例分担。教育局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东兴区)省级试点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760元/生·年标准,给予营养膳食补助。国家试点县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试点县由省市县财政分担,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教育局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小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生500元/生·年、初中生625元/生·年。省、市、县按比例分担。教育局4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免保教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按1000元/生·年标准和10%左右的比例减免保教费。符合条件的民办在园幼儿分别参照执行。省、市、县共同分担。教育局—83—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5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平均2000元/生·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省财政在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其余学校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所有在校中职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按学费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在校生参照当地同类型专业公办中职学校收费标准免除。省财政在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省属学校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其余学校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分担。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2000元/生·年,平均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中央承担所需资金的80%,省、市、县共同承担20%。教育局8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平均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按各地实际收费标准予以执行。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全覆盖。中央和省、市、县按比例分担。教育局二、基本劳动就业创业9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服务。地方政府结合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4—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10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有创业需求劳动年龄人口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融资服务。地方政府结合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1就业援助所有符合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条件的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认定等服务,使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地方政府结合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就业见习服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组织有意愿的符合条件人员到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参加见习;指导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单位安排带教老师,指导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出具书面见习证明。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规定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见习补贴所发放资金由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3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服务有求职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人才以及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大中城市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招聘服务,方便服务对象进入用人单位需求库和求职简历库,提供职业能力测试和评估、简历(岗位)筛查和需求分析、预就业创业体验、双向定制推荐岗位(人才)信息、就业创业指导、实用基础课程培训等就业服务。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4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城乡各类有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愿望的劳动者对缺少劳动技能的五类人员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和就业人员,政府予以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享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地方政府结合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512333电话咨询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类服务对象免费享有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制度、人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信息查询服务。人工服务为5×8小时,自助语音服务为7×24小时,综合接通率达到85%以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按照职能进行责任分工,各级财政自行负担。各级人社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信息中心—85—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16劳动关系协调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推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上。地方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5%以上,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地方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8劳动保障监察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地方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基本社会保障19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严格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我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月人均105元。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基础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工作。实施弹性多档可选择的缴费确定和增长机制,年人均缴费档次为200-4000元。地方政府根据不同缴费档次进行补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8%左右,职工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2%。医保局—86—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22生育保险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基金支付在职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合并后用人单位按8.3%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局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人口和城镇非就业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个人280元,政府补贴580元,合计860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医保局24失业保险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人员、企业参保人13.98万人以上。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0.6%左右,职工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0.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5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1.5万人以上。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根据缴费基数和行业内基准费率缴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基本医疗卫生26居民健康档案辖区内常住居民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27健康教育与健康素质促进辖区内常住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87—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28预防接种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2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辖区内服务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及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30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辖区内服务人口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85%以上。分级负责卫生健康委31儿童健康管理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具体包括: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开展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听力、视力和口腔筛查,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为0-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向儿童家长教授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和摩腹捏脊穴位按揉方法。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卫生健康委32孕产妇健康管理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包括孕产妇健康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33基本避孕服务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基本避孕药具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用于避孕药具政府采购、存储和调拨、初诊排查、发放等服务。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经费以及随访服务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卫生健康委—88—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34老年人健康与医养结合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与医养结合率达到70%。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35慢性病管理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83%,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75%。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3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3%以上。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37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内居民覆盖95%以上的乡镇。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38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95%。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39中医药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辖区内常住的0-36个月常住儿童通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5%。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4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率达到93%。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41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干预措施覆盖率逐步达到93%。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4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计划怀孕夫妇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89—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43疾病应急救助在内江市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对目标人群实现应救尽救。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44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居民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45计划生育技术基本咨询育龄人群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经费由各级财政保障,城市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卫生健康委46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符合条件的死亡或伤残独生子女父母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覆盖达到100%。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卫生健康委47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城乡居民及时对供应城乡居民的食品药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食品抽检量不低于4份/千人。对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提高对高风险对象监管制度。中央、省、市、区县财政共同分担市场监管局五、基本社会服务48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必须费用确定。县级以上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政局—90—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4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基本保障。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 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内财力状况等因素,依据全省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最低指导标准和本行政区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政局50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对低保、特困等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参保;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按比例给予救助。县级以上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医保局51临时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因上述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困难时间长短,统筹考虑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保障水平,科学制定、适时调整区域临时救助标准。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个人,按符合救助条件人数给予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可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确定。县级以上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民政局—91—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52受灾人员救助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灾后12小时内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服务等应急救助;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受灾区域人民政府应当为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按启动响应的级次进行分担,省和市启动响应的,由省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应急局53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依据法律职责,市与区(市)县财政分别据实保障司法局54困境儿童保障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抚养监护责任。为残疾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等福利服务;困境儿童信息系统一季度更新一次;村(居)委会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并有详细走访记录。市级各部门,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局、医保局、教育局、残联55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县级以上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政局56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父母双方外出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指导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系统一季度更新一次;村(居)委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并有详细走访记录。市级各成员单位,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局—92—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57老年人福利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口对困难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地方政府共同负责民政局58基本殡葬服务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内江市区域内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享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除。(一)内江市户籍人员;(二)非内江市户籍的在内江市就读大学、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三)驻内江市部队现役军人、非内江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四)在内江市居住并取得《内江市居住证》的人员;(五)因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死亡人员;(六)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以减免费用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为城乡群众免费提供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六、优军服务59优待抚恤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人员按照国家、省政策,给与其优待抚恤补助,保障其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中央、省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退役军人局—93—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60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选择自主就业的,在领取退役金后,按规定享受扶持就业优惠政策;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采取安排工作;符合退休安置条件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后由国家供养。中央、省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退役军人局61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服务。组织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培训等;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退役军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七、基本住房保障62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并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地方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政府给予资金补助住房城乡建设局—94—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63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众改造住房,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危房改造成效。省级政府负责,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个人自筹等相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局八、基本公共文化体育64读书看报城乡居民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含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农家(社区)书屋,下同〕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县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0.9册;年人均新增藏量不少于0.08册。农家(社区)书屋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8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4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3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70种。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和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至少提供3类报纸,并及时更新。分级负责宣传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95—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65收听广播城乡居民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17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分级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局66观看电视城乡居民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20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分级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局67观看电影农村居民为主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分级负责。宣传部68演出下乡农村居民为主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送文艺演出每年每乡镇不少于4场,其中戏曲比例应占二分之一。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文化广电和旅游局69设施开放城乡居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公共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公共图书馆和有条件的农家(社区)书屋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中国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市馆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县馆形成1个以上服务品牌。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宣传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96—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70文体活动全体居民每年组织开展大型文体活动不少于6次,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50次。各级文化馆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2次,文化站或设在乡镇的文化院坝不少于6次。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教育局71数字文化服务城乡居民文化共享工程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宽带网络等实现综合入户率达到60%。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文化广电和旅游局72公众教育城乡居民市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不少于30个班次;各区(市)县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不少于20个班次;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市图书馆不少于12次,区(市)县图书馆不少于6次;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文化讲座,市文化馆每年不少于12次,区(市)县文化馆不少于6次;每个公共博物馆、公共美术馆举办公益性公共教育活动(如培训、讲座、辅导)每年分别不少于10次。分级负责文化广电和旅游局73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全体居民公办体育设施(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学校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对公众开放。开放时间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不少于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属地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维护费用体育局、教育局74全民健身服务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县级及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体育局九、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75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持证残疾人持证残疾人普遍参加医保并得到医保救助,全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服务。省、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残联、医保局、卫生健康委—97—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7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持二代证的内江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执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省、市、县人民政府分级负担。持二代证的一、二级残疾民政局、残联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省、市、县人民政府分级负担。77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省、市、县人民政府分级负担。民政局、残联78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和保险待遇贫困和重度残疾人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对象按规定提供个人缴费补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缴费自主由地方政府负责或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残联79重度残疾人康复持二代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实施脑瘫、偏瘫、截瘫、截肢、重度精神病、重度智力残疾人救助等重点康复项目,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政策。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中央、省财政适当补助。医保局、残联80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各级残联应管好、用好已经建成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康复设施设备,开展康复项目,使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康复服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残联81残疾人托养机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将残疾人托养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积极支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5个。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中央省财政适当补助。残联82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教育局、残联—98—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支出责任主责单位83残疾人教育资助户籍在内江市的残疾学生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中央、省财政适当补助。教育局、残联84残疾人文化体育残疾人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普遍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有关阅读设备,提供无障碍数字阅读服务;盲人可以获得价格适宜的盲文出版物;将推动市级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市级电视台开播手语节目;继续推进影视作品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市、县政府负责,中央、省财政适当补助。宣传部、残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体育局85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3702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市、县政府负责,中央省财政适当补助。残联86残疾人就业服务城乡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服务。市、县政府负责,中央省财政适当补助。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中国县域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来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