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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内江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时间:2023-11-05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内江市政府网   阅读:37   评论:0
内容摘要:目录前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面临形势······································第......

内江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目录前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发展基础······································

第二节面临形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第三章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

第一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第二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第三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第四节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发展·········

第五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第一节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

第二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18第三节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19第四节优化律师法律服务······························21第五节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22-3--第六节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22第七节深化仲裁机构改革发展··························23第八节服务基层依法治理······························24第五章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25第一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协调发展··················25第二节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26第六章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28第一节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级················28第二节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公共法律服务集成······················································29第七章实施保障······································29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29第二节加强统筹协调··································30第三节加强基础保障··································30第四节加强人才保障··································31第五节加强监测评估··································31-4--前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内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5--第一章规划背景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节发展基础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成。实体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热线咨询数量快速增长,网络平台服务稳步提升。全市建成市、县(市、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8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280个,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升级为全天候24小时响应,开设了农民工等专项热线坐席,2020年全市接听咨询电话9725人次,同比增长83.27%。“内江普法网”“法治内江”微信公众号与“12348四川法网”等移动端实现了法律服务业务指尖办、网上办、马上办,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律师行业迅速发展,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活力增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仲裁改革发展有序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取得实效,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2020年全市有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35家,有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6--等法律从业者416人,律师办案4254件、公证19656件、鉴定4370件、仲裁案件31件;人民调解组织达1566个,人民调解员9315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3万件,成功率达99.2%。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结合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乡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为统领,组织相关的普法责任部门在“3·8”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日、“5·12”护士节、”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9·1”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声势浩大的专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落实法律进寺观教堂“四进七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促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发放《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读本》《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手册800余本,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民法典》《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设各类法治公园、广场、长廊124个,法治教育基地141个,2020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7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655.5万元。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试点远程网络公证、在线调解、“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探索智能化方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十三五”时期,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基础保障有待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在人员配置、经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保障方面尚未配套,部门共同参与机制不够健全。二是公共法律服务-7--供给不平衡不充分。受到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我市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小,从业人员不多,而且分布不均衡,城乡之间差异较为明显,难以形成强大的服务能力。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支撑不足,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短缺,复合型人才和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匮乏。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不充分,公共法律服务智能产品开发能力弱,服务精准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不能完全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法律服务需求。第二节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我市处于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江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社会治理风险挑战增多,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对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此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新跨越,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加充分、优质、便捷。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新支撑,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能够有效提升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机制,将极大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以“人找服务”到“服-8--务找人”的转变。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和优化服务供给,稳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内江实践再上新台阶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方面全过程,为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9--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统筹协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坚持分类施策。立足内江市情,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坚持科技赋能。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重要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内容和供给模式的创新,有效增强总体供给能力水平,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发展。第三节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内江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公共法律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10--表1“十四五”时期内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类别指标2020年情况2025年目标1.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覆盖率(%)100100县(市、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覆盖率(%)5786镇(街道)宪法或民法典主题普法阵地覆盖率(%)11100村(社区)骨干“法律明白人”数量(人)25村民小组(小区楼栋)普通“法律明白人”培养率(%)901002.法律援助服务每万人提供法律援助件数3.85.3人均法律援助经费(元)0.590.763.人民调解服务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数(名)2265004.律师法律服务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名)0.680.85.公证服务公证机构标准化建设率(%)16.71006.司法鉴定服务通过国家级资质认证认可(CMA、CNAS)的司法鉴定机构数17.仲裁服务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率(%)100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50热线平台专席接通率(%)7290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成功率(%)100-11--第三章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第一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三大基本职能的基础上,拓展引入“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地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按照“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一体化建设思路,以网络平台为统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建设具有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办事、数据业务流程三网融合、全领域全时空全业务覆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依法治市专家法律顾问团服务、法律大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定向送达、对内对外服务流程跟踪督办等功能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高标准建设一批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统筹调配资源、对镇(街道)和村(社区)平台运行进行指导监管等职能,将其打造成县域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深化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功能发挥。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业务用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出租、出让和转借,推动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12--按照统一安排,探索建立司法所负责镇、街道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机制,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将其打造成面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和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指引功能。推进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起以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第二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升级改造。统筹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设立坐席接听。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综合性服务功能。推进“12348”与“12345”热线整合,提升运行质效。第三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内江普法网”“法治内江”微信公众号与“12348四川法网”“四川掌上12348”的深度融合,搭建法律服务线上平台,为群众提供一键式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事项预约和办理,提供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关信息查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业-13--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优化沟通渠道。升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第四节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发展优化改进服务流程。运用公共法律服务运营管理系统,将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信息全部数据化,以数据集中和数据共享为桥梁,让数据在不同平台间流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跨平台、跨层级、跨业务协同办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使用统一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标准对三大平台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督,实现三大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推动基层实体平台与热线坐席、网络终端相互融合。推动基层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无缝衔接,共享网上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贴近基层群众需求做好法律咨询和办事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在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置网络平台终端设备,优化智能终端音频视频咨询、网上传输材料等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汇聚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的法律服务需求、法律知识资源和智力成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信息,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构建“人工智能+法律服-14--务”的新型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第五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支撑能力建设。迭代升级基础网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横向、纵向贯通对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互信互认,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业务办理提供支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体系。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远程会见、综合指挥等智慧化应用建设,推进重要业务应用市、县两级分布式部署,提升业务应用智慧化水平。升级打造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中心,全面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指尖办、掌上办”,支持县(市、区)发展灵活多样的远程服务、自助服务、个性服务。加大信息化产品供给。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探索开发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产品,重点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设备、智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网上超市等智能化产品运用,建立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15--专栏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在全市建设一批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程。力争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面达到30%以上,县(市、区)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60%以上。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工程。升级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公益平台、可视化调解平台等。升级打造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中心。“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成功率达100%。第四章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第一节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推进公民法治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一课”“宪法法律进高校”等活动。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推进政府部门、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和行业学法用法。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推行“以案释法”制度。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16--平安内江、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阵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镇(街道)至少有一个法治讲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优化完善各级青少年普法宣传实践基地。加大法治文化产品供给。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法治文艺传播品牌栏目、节目。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用好用足各级融媒体中心,整合报、刊、台、网、端、微、屏资源,构建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推动法治文化传承发展。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并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对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大力宣传代表性人物的典型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17--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发芽。加强对革命老区、红色遗址等为重点的内江红色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大力挖掘、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专栏2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程。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程。成立内江市“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宣讲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到2025年全市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参加“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打造一批法治文艺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完善媒体公益普法机制。第二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按省基本公共服务(法律援助项目)标准,强化服务对象、内容、标准及经费支出责任。加强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加强基础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异地协-18--助机制,充分发挥我市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联动开展跨省法律援助。积极争取上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案件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突出抓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拓宽覆盖人群。建立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一站通办”“一线通办”“一网通办”。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打造一批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工作站。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充分运用智慧公共法律平台,实现法律援助与政法系统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质量评估全程线上运行,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专栏3法律援助提升行动法律援助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全市规范化、标准化法律援助机构建成率100%。第三节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加强和综治、公安、法院-19--等相关部门的联调联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争议、诉讼协调机制,形成多方参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建立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信息通畅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在规范现有村(社区)和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上,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医疗卫生、道路交通事故、物业服务、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拓展,构建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推直选、招聘等多元化渠道优选人民调解员,构建专、兼职配搭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强化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专业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创新品牌示范。积极推进省级、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调解员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突出打造品牌调解室和明星调解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大力宣传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树立榜样,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20--专栏4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工程:打造20个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30个标准化人民调解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塑50名金牌人民调解员,建设100人以上规模的“人民调解专家库”。第四节优化律师法律服务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市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优化公职律师管理、培育和使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围绕“全覆盖、全规范、全时空”的目标,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制和管理考核制,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能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智能化建设,鼓励中小律师事务所走专业化精品道路。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适度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理调整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布局,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贯彻落实《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指导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21--第五节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加强公证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公证机构改革政策,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规范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推进公证业务和管理信息化应用,加大公证行业内部协查和用证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标准化公证机构覆盖率。加强对涉外公证、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控等专业化公证业务培训。优化公证服务。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实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制、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制定完善传统服务事项的规则、细则、业务规范,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方法,优化服务流程。拓展创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三农”、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家庭事务、竞技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实践。充分利用公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推广运用在线公证服务,积极探索推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和项目。第六节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司法鉴定专业能力。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业机构等优质-22--资源,力争打造1个技术能力强、专业水平高、规范管理好的司法鉴定机构。强化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扎实推进认证认可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资质条件、鉴定能力、执业情况等资质评估工作,持续提升我市司法鉴定资质认定水平。提高司法鉴定信息化水平。推进司法鉴定数据的共建、共享、共用机制。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能力。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鉴定协作,推动我市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第七节深化仲裁机构改革发展加强仲裁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仲裁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标准化仲裁机构建设。推进仲裁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网络化仲裁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网上签批。推动互联网仲裁发展,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大线上仲裁、智能仲裁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协调发展,提升仲裁效率。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改革,健全完善仲裁规则,创新仲裁员选聘和管理,推进仲裁秘书职业化专业化。专栏5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律师品牌能力提升工程。力争打造专业化程度高、业务特色明显、区域影响力较强-23--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培育50名律师行业专业人才。公证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涉外公证、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控等公证事项专业服务规模,加大“互联网+公证”投入力度。司法鉴定机构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1家通过国家级资质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能力提升行动。推进仲裁机构信息化建设。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育工程。培养法律服务领军人才10名(律师4名,公证员2名,司法鉴定人2名,仲裁从业人员2名),后备人才20名(律师6名,公证员4名,司法鉴定人5名,仲裁从业人员5名)。第八节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制和管理考核制,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效覆盖率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比例。大力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鼓励智慧法治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统战治理能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应用场景项目,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组织,培育一批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服务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24--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服务活动的优化整合和统一调度,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精准快捷、优质高效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专栏6服务基层依法治理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提升行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例提升20%。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全省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小区楼栋)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完成5个县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构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社区矫正新模式。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扩容工程,建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吸引200人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第五章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第一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服务“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服务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深化内江、自贡公共法律服务同城化建设,探索建设内自同城法治协同先行区。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布局和运行。强化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农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25--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探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视频化”法律服务,在有条件乡村地区推广配备“云律所”、法律服务机器人,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服务农民权益保障,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下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乡村人才振兴,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第二节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加强高校公共法律服务。鼓励地校合作,充分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在高校设立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站),提供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的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全市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打造标准化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协作机制。支持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志愿服务团,加快“老兵调解工作室”“老兵律师团”等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为退役军人提供普惠、精准、及时的优-26--质公共法律服务。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引入社会参与机制,建设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加强安置帮教专职社工人员配置。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安置帮教与监狱系统、社区矫正系统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系统,加强释放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建设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功能完备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提升服务民营经济效能。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推进民营企业“法治讲堂”“法治体检”常态化,探索开发套餐式“惠企”法律服务产品。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完善全市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商(协)会建立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投诉申请受理、困难协助处理、法律政策咨询等集成服务,实现调解、诉讼、裁决、复议、仲裁有效衔接,构建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栏7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工程。探索在高校设立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打造标准化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积极组建社会帮教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提升工程。每个县(市、区)组建1个“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工程。全市打造1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27--样板,5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样板。第六章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第一节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级提升科技创新法律服务能级。积极服务创新驱动与融合发展,设立科技创新法律服务专区,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自助式、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建成一批科技创新企业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开发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提供“点餐式”服务。组建科技创新法律服务顾问团与专家库,实施创新驱动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工程。优化绿色低碳领域法律服务供给,完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企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化创新源头保护,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探索在创新资源集聚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围绕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权益保护。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建立服务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服务中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法律服务机构。支持公证机构与网络科技公司广泛合作,拓展“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开展电子数据存证、取证公证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发展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健全-28--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一体化机制。第二节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公共法律服务集成加强纠纷解决集成,有效联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诉讼、警务等资源,建设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平台。加强法治数据集成,强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政法部门数据资源平台对接共享。加强智力集成,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法治研究工作。专栏8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公共法律服务能级提升工程。培育1家服务创新驱动法律服务机构和5名服务创新驱动法律服务人才。第七章实施保障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的组织实施,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把公共法律服务体-29--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督促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地落实。第二节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对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研究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具体工作事项。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整体设计、协调推进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实施、服务运行、财政保障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示范。逐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检察服务、诉源治理、基层综合治理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对接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第三节加强基础保障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建立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需求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和-30--规模。各级人民政府应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业务装备、工作经费等基础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应利于业务开展和方便群众,所需房屋可通过新建、改扩建、划拨、租赁等方式予以保障,所需设施设备应纳入业务装备保障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注重经费使用绩效。第四节加强人才保障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探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指导,定期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定、职业序列、人才引进、专业评价等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人才队伍均衡发展。第五节加强监测评估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风险隐患预警,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健全《内江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的绩效评估体系,跟踪督促各县(市、区)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中期评估,促进规划落地落实。创新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提升人民群众-31--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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