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博白县客家美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扩大就业创业,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传承弘扬客家美食文化,我县将建立一批博白客家美食优质、安全、绿色的主要原材料示范基地,县农业农村局草拟了《博白客家美食主要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一)》。
一、依据
根据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博白客家美食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 政办函〔2021〕69号)文件精神,已明确加快我县服务业发展,提高博白白切美食的知名度,挖掘和打造一批具有我县地域特色的客家风味美食,推进博白白切美食产业朝“大众化、特色化、规范化、链条化、产业化”方向转型升级,大力配合我县实施“文旅强县”战略,助推客家特色名县建设。
二、工作开展情况
县美食办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会议讨论、修改、形成《博白客家美食主要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一)》初稿,并于3月1日通过OA向7个县有关单位及广西中博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博白大客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征求意见,3月3日县美食办汇总县有关单位、企业的反馈意见共9条,均为无意见。
3月21日,县政府办朱海平副主任召集相关部门就博白客家美食主要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办法的合法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事宜进行研讨,根据相关部门的建议,县美食办进行修改和完善。
4月10日至4月25日,在博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未收到网民意见。
5月19日,在县美食办会议室召集县政府法律顾问,县司法局、中博集团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1名分管领导,广西博白大客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团队,博白烹饪餐饮行业协会以及我县8家种养殖企业代表(含政协委员1人),2名村支书(含县人大代表1人)在美食办召开博白客家美食主要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听证会,就博白客家美食主要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内容进行征求意见,根据参会人员的建议,县美食办再次修改。
5月23日,县美食办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就《博白客家美食主要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一)》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通过。
5月25日,县美食办向县财政局征求意见,县财政局反馈: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包含文件起草的依据、目的、申请时间等内容;第二部分为组织管理:第三部分为主要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标准和条件;第四部分为认定流程;第五部分为监督管理。第六部分为附则及执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