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征启公告〔2023〕25号
为实施霞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长春镇下尾岛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用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用地面积26.1268公顷,用地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附件)。
(二)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长春镇闾峡村。
(三)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春镇下尾岛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由拟征收土地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会同相关职能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在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松港街道办事处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长春镇下尾岛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霞浦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